誠信經營理念及行為準則
台塑企業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之企業,秉持「勤勞樸實」企業文化精神,以廉潔誠信、公平透明、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與態度,訂定並落實執行各項誠信經營政策及道德行為規範,謀求企業永續發展。相關控管規範,摘要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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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台塑企業上市公司均訂定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及「道德行為準則」,公司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及監督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,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評估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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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已於「人事管理規則」、「工作規則」等規章制度中訂定嚴謹行為規範及道德準則,並明訂相關獎懲規定,舉凡公司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,嚴禁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,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,以防範營私舞弊、挪用公款、收受賄賂、洩密或謊報等不誠信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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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,已明訂相關從業人員之管理規定,即擔任營業、採購、發包、監工及預算等職務者以及其他與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,不得接受廠商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,亦不得接受其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,違者以免職論處,其主管並予以連帶議處。另相關職務已全面推動定期輪調作業,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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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訂定「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要點」,嚴禁公司董事、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公司財產、非公開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違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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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除依規定落實執行董事利益迴避外,亦明訂員工應嚴謹遵守利益迴避之行為準則,主動報備有利益衝突等道德疑慮事項,並訂有競業禁止相關條款,以防止利益衝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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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
建置公開公平之採購發包機制,以「公開招標」方式,透過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進行相關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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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
針對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,均訂定誠信行為條款。另針對客戶、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進行誠信調查等查核程序,以避免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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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
積極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運作,包括宣導誠信經營政策,及舉辦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等。
檢舉制度
凡本企業所有員工(包括正式人員、聘約人員、定期契約人員、工讀生),以及與本企業有合作、往來之廠(包)商或客戶(含其負責人及員工),對於一切違反法令之行為,或違反或未確實執行本企業各類規章制度及合約內容,或意圖利用職務取得不當利益,或是其他任何不當、異常行為,致影響本企業權益者,均可透過各上市公司之「利害關係人」專區所列聯絡方式進行舉報。
舉報人應提供姓名、聯絡方式等資訊,並詳細、具體說明舉報內容,包含人、事、時、地及相關資料以供佐證。
對於舉報人之身份及所提供之資料,均嚴予保密,後續所有處理過程及歸檔,均依「機密文件」處理方式辦理。
對於未具名且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者,仍將視內容進行瞭解,並對有明確事證或異常可能者予以立案進行調查。
(台塑企業 總管理處提供,2022/12/3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