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企業麥寮園區為響應政府推動之海洋復育工作,同時為履行環境影響評估承諾事項,透過雲林縣政府推薦,自2008年起本企業與雲林區漁會合作進行海域增殖放流作業,迄今已經14年,為逐漸枯竭的海洋資源注入一線生機。
2021年共施放四絲馬鮁(午仔)33.45萬尾、黃臘鰺(紅杉)5.1萬尾、黃錫鯛22.4萬尾,合計60.95萬尾,14年累計放流數量目前已經達到678萬尾。本年度施放作業在6月25日於雲林縣四湖鄉箔子寮漁港舉辦,因新冠肺炎影響,少了以往邀請小學生及媒體採訪等活動,改以事後在本企業「咱的好厝邊-台塑企業麥寮園區」的臉書粉絲專頁宣傳辦理的結果,歡迎同仁可查閱相關貼文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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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企業歷年海洋保育增殖放流(魚苗放流),均遵照漁業署公告之「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」進行作業,其中規範魚種選定、來源證明、通過藥物檢驗、申請放流規範等,與坊間所進行的海洋放生,可是有大大的不同,以下跟企業同仁分享海洋保育增殖放流的準備工作:
(一)放流魚種之選定
魚種的選定,就要仰賴當地的專家「雲林區漁會」的建議,依照漁會的瞭解,適合當地生長的魚類、以往常出現現在卻變少的高經濟魚種,才是雲林沿海漁民期待的高經濟魚種。因此,放流的魚種就以四絲馬鮁(午仔)為主,再混搭其他魚種進行;魚苗會馴養至6公分體長後再進行施放,以提高下水後的存活率。
(二)進行合法孵育作業
法規中提到的來源證明,就是要控管魚苗來自合法的育苗場,一般養殖所需規格為1-2公分之魚苗,以本企業需要之大型魚苗因馴養期拉長,將會增加養殖損失的風險,因此鮮少合法育苗業者願意配合,這個作業項目也是需要雲林區漁會的幫忙,仰賴其居中協調、協助企業及當地漁民把關魚苗品質。
(三)潮汐確認及日期選定
適合種苗孵育的時間是春天之際,經過馴養之後大約在6月份期間會生長到我們放流所需的規格,而日期的選定又要考量潮汐,因此早在投入種苗孵育之前,就會約略敲定執行放流的日期,以利相關作業進行準備。
(四)檢疫作業
增殖放流的一項關鍵,就是放流的種苗必須經過法定的藥物檢驗,經檢驗無硝基呋喃類( Nitrofurans ) 、孔雀綠( Malachite Green )及氯黴素(Chloramphenicol )等藥物殘留,以確保種苗健康、不影響當地海域。
(五)申請合法放流作業
我們企業執行的增殖放流作業,必須要檢附前面提到的資料,向當地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申請合法放流,待核准後,本企業跟雲林區漁會就會依照預定的日期進行施放。
(六)種苗運送及施放
協助種苗孵育的育苗場,遠在屏東佳冬跟高雄彌陀,又種苗十分的脆弱,因此為了保持種苗的活動避免損及種苗健康,運送過程會全程供氧,並監控水溫避免水溫過高造成種苗死亡損失。而在施放的部份,則需要考慮魚苗的種類進行作業,如四絲馬鮁(午仔)僅能以人工接力、或吊桶等方式進行水下放流;其他仿頭、紅杉等則可以採較為便利的魚梯式進行放流作業。
(台塑企業 總管理處提供,2021/09/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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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苗入海後不會只停留在原地,會隨著群體、海流等到處棲息,種苗也無法以生物標記、剪鰭、打魚標或其他種種方式進行放流成效統計,所以只要論及增殖放流的成效,都非常難以明確的統計。不過,我們可以從更巨觀的角度看待海洋復育的推動成果,以增殖放流的作業而言,漁業署自2002年開始,委託臺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進行魚苗放流工作,迄今每年平均放流數量約達八百萬尾魚苗,加計本企業每年約投入六十萬尾魚苗,縱使不計入其他私人投入的放流作業,每年合計約投入860萬尾魚苗;統計雲林縣沿海近幾年的漁獲量也逐漸增加,顯示在政府引領的增殖放流作業下,讓逐漸枯竭的海洋慢慢活絡了起來,很高興本企業正參與其中;未來,本企業會持續參與海洋保育增殖放流的推動,實現創辦人「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」的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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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漁獲資料源自漁業年報,目前資料公布至2019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