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會與公益信託

基金會與公益信託

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、王永在先生經營企業成功,王家第二代成員們傳承其父親「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」的企業經營精神,展現了台塑企業對台灣這塊土地與人民的無限關懷,且涵蓋社會各層面。

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、王永在昆仲及李寶珠女士個人及其家族個人更捐贈成立「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」、「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」、「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」、「公益信託王詹樣社會福利基金」及「公益信託慶寶社會福利基金」,投入各項公益事業。

各公益信託及基金會積極與政府及各民間團體合作,深入瞭解社會需求,關懷及協助弱勢族群,對社會的關懷「不分老幼、不分年齡、不分族群、不分性別」,讓社會的關懷陽光溫暖了整個社會的光明面,讓弱勢者感受到被社會關懷的存在感,讓社會處處有溫暖。

基金會及公益信託兩者有何不同?

  • 基金會及公益信託
  • 法規依據
  • 法律架構
  • 資金運用
  • 優勢
  • 基金會
  • 民法,具公益法人資格
  • 以捐助行為成立法人組織,設立管理人,依捐助目的管理財產
  • 用於社會福利項目之資金不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之60%
  • 可聘用專職人員推動業務
  • 公益信託
  • 信託法,不具法人資格
  • 委託人將財產權轉移之受託人名下,由受託人管理處分 *台塑企業所屬3個公益信託受託人為台灣銀行
  • 用於社會福利項目之資金不低於信託每年支出之50%
  • 由受託銀行負責財務管理,減少人事成本負擔

投入公益,不遺餘力

台塑企業投入的公益專案及關懷的面向涵蓋老人、受刑人、身心障礙、婦女及兒少等社會議題,並深入社區關懷弱勢族群、推廣本土特色文化,同時重視台灣體壇發展,將關懷的觸角深入每一個需要的角落。

台塑企業各基金會及公益信託社會回饋彙總表
自1995年起
累計至今投入金額
0 億元 / 新台幣

成果相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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