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台塑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今日發佈新聞稿,對於「勞資協商年度調薪」方案,要求第三次協商,遭到資方拒絕,表達不滿一事。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已於7/3發文台塑企業各公司所屬工會就第三次勞資協商會議覆函如下,敬請參閱:
一、 台塑企業調薪係依據企業營收及獲利情形,並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、經濟成長率及製造業生產力等經濟指標,以及業界調薪及薪資水準等因素後訂定;此外,由於台塑企業成立已久,人事成本相對偏高,自92年起採取「調幅+定額慰勉金」之調薪政策,以兼顧企業永續經營。
二、 基於照顧同仁之立場,近年來「調幅+定額慰勉金」之合計調幅實際上與以往調薪幅度相當,以近8年(2006~2013年)調薪為例,「調幅+定額慰勉金」平均合計調幅達3.84%,高於1998~2005年平均之3.80%,對台塑關係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卻指稱近8年(2006~2013年)平均調幅低於1998~2005年,與現實不符。
三、 在現行經營狀況十分嚴峻之情形下,為維持台塑企業同仁一定生活水準,2014年6月24日企業與台塑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就今(2014)年度調薪勞資協商時,總裁 王文淵與副總裁 王瑞華已展現最大誠意,將台塑企業擬案之調薪幅度由原2.50%提高至2.70%,且慰勉金維持原擬案每人核發5,000元(相當於一般基層調幅0.85%),合計調幅3.55%,實已優於台塑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之3.00%訴求,工會應有所體認,故經檢討擬不再召開第三次勞資協商會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