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塑企業新聞稿

Formosa Plastics Group

2017 / 03 / 16

針對環保署4.6、4.8及4.9期三環差案要求「重新辦理環評」回應

3月15日環保署要求4.6、4.8及4.9期三環差案「重新辦理環評」,對於長達6年多次環差審查,最後獲致這樣的結論,本企業雖深感遺憾及失望,但仍予以尊重。

該三案係配合國內石化高值化政策及循環經濟理念,採取更佳的製程技術,可以提高效能、降低污染和工安風險、增加產品附加價值, 無論空氣污染物排放量、用水量都比過去少(詳如下表),且單位能耗也都降低。

三案產能增加1.54%,污染排放亦依「空污增1減1.2、溫室氣體增 1減1.5、用水增1減2」比例減量,專案小組以環差方式審查已長達4~6年,對歷次審查會中陸續所提出之諸多要求,開發單位亦均已配合辦理及補充資料。至於昨日環評委員會認有漏未評估事項及無實質減量效果二項意見,開發單位雖於會中充分說明並無加重環境影響,惟仍不被委員會接受。

本企業不會因此放棄推動此三案,惟如何推動是個難題,相關公司將會審慎評估後做全面考量,爾後若仍有機會為台灣經濟發展貢獻一份 心力,本企業仍會一本初衷繼續努力。

六輕4.6、4.8、4.9期環差案污染物減量彙總表

1.4.6、4.8、4.9期增加產能98.14萬噸/年,佔四期計畫產能6,381萬噸/年之1.54%,累計歷次四期環差增加產能比例為6.83%,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,產能擴增小於10%,應免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。
2.三案可增加投資並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,反而可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及用水量。
3.以4.6期為例,自2011年3月送環保署審查,歷經6次專案小組審查,於2013年7月才獲得初審通過。
4.2014年4月2日環評大會審查結論為「退回專案小組」,後續又遙遙無期,其中又經歷2次五方會談及1次聯席審查,現況被要求重做環評,歷經近6年尚未通過。

新聞聯絡人:

台塑企業總管理處
林善志 執行副總 02-27122211#5841
洪宗益 協 理 02-27122211#58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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