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聯合新聞網報導「律岡」賣北韓無煙煤給台塑越南廠一案 澄清聲明

2018 / 01 / 30


今日(1/30)聯合新聞網報導,指出律岡聯合企業公司用貨輪「凱翔號」去年8、9月間前往北韓載送4萬噸無煙煤,再轉賣給台塑越南廠賺取價差一案,為避免社會大眾對台塑企業的誤解,特此澄清說明如下:
一. 台塑企業採購作業規定,除遵照政府法令之外,並於招標文件及採購合約中訂定,賣方應遵守相關進出口管制及聯合國禁運之規定,嚴禁購入制裁國家所產原物料。
二. 以台塑越南廠採購無煙煤為例,我方對外招標文件中均要求產地為俄羅斯(非北韓)生產之原物料,且需檢附「產地證明」相關文件,以確保賣方符合相關規定。
三. 查台塑越南廠去年8、9月間並未向「律岡」進口無煙煤,僅12月份進口一批產地記載為俄羅斯的無煙煤,並非來自北韓。
四. 特此澄清如上。

新聞聯絡人:

總管理處 林善志 總經理
聯絡電話:(02)27122211-7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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